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砚山县教育系统践行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师德楷模评选结果公示

信息发布者:邓朝伟
2021-01-29 12:09:54

砚山县教育系统践行新时代

“西畴精神”师德楷模评选结果公示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学习弘扬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文办通〔2020〕86号)、《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、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学习弘扬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砚办通〔2020〕82号),制定出台了《砚山县教育系统践行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师德楷模选树方案》。按照方案要求,县教育体育局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践行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师德楷模评选活动,从基层一线学校大力挖掘和推出一批吃苦耐劳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师德楷模,在全县广大教职工中掀起学先进、赶先进、当先进的热潮,凝聚广大教师做人民满意“四有”好老师。各学校依据《砚山县教育系统践行新时代“西畴精神”师德楷模评选标准》由下至上共评选推荐出100名师德楷模候选人参加评选,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出20名师德楷模,具体名单公示如下:


王继芬 女 壮族 中小学高级职称 阿舍乡阿舍小学教师;


陈颖娇 女 汉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平远镇第二小学教师;


李燕波 女 白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江那镇大外革小学教师;


王金国 男 苗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一级职称 干河乡红舍克小学教师;

王继翠 女 壮族 中小学一级职称 阿猛镇六合小学教师;


沙立菊 女 壮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者腊乡六诏小学教师;


李仕华 女 壮族 中小学一级职称 蚌峨乡蚌峨小学教师;


梁正芳 女 壮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一级职称 八嘎乡城子小学教师;


李  超 男 彝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盘龙乡中心学校教师;


黄  静 女 汉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砚山县第二小学教师;


黄志华 女 汉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一级职称 砚山县幼儿园教师;


何  英 女 汉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一级职称 砚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;


彭翠荣 女 汉族 中小学高级职称 平远镇第一中学教师;


苏绍菊 女 汉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稼依镇中学教师;


苏绍娟 女 汉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维摩第二中学教师;


彭子江 男 汉族 中小学高级职称 砚山县第一中学教师;


吴光春 女 汉族 中小学高级职称 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师;


张绍梅 女 苗族 中小学高级职称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师;


林  瑾 女 回族  中小学数学高级职称 砚山县民族中学教师;


许正平 女 彝族 中共党员 中小学高级职称 砚山县第六中学教师。

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相关股室联系:


砚山县教育体育局法规德育股,联系电话 0876-3127440

砚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,联系电话 0876-3121014


砚山县教育体育局  

2021年1月22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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